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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做好2016度“月评文明市民”(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
2016/4/7 10:06:00佚名新华网

各党总支:

   为充分发挥道德典型(身边好人)的示范引领作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广大师生修德立身、健康成长,按照郑州市文明办的统一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就进一步加强做好我校2016年度“月评文明市民”(身边好人)活动的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倡树一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德典型,积极营造“学好人、做好事”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道德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文明素质,为学校合格本科院校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评选对象

全校师生

三、评选标准

设“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类别。

1、爱岗敬业奉献楷模。忠诚于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工作第一线,立足本职岗位,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心系学校发展,做出突出成绩。

2、孝老爱亲楷模。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老人;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在亲人、家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条件下,做到不离不弃,患难与共;义务赡养社会老人,关心、资助、热心老年公益事业。

3、诚实守信楷模。信守诺言,没有不良信贷记录,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以诚待人,重义轻利,守信用、讲信誉,无不良诚信记录者。

4、助人为乐楷模。无私奉献,长期主动为他人提供帮助;关心社会、关爱他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慈善捐助、无偿献血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5、见义勇为楷模。积极维护社会治安,敢于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在抢险救灾、救死扶伤等方面表有突出贡献。

四、评选程序和办法

评选活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面向基层,自下而上,层层筛选。整个评选分四个阶段进行:

1.推荐阶段。各党总支组织广大师生推荐先进典型。“文明市民”填写《郑州市2016年度“月评文明市民(身边好人)”推荐表(附件1),准备事迹材料,推荐表和事迹材料要求一式三份;身边好人材料按照附件2要求报送事迹材料和电子照片。材料要求事例生动、精神感人,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力戒空话、套话。

学校文明办在此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向区文明办报送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推荐时间及要求:每月5号以前,成熟一个报送一个,每个总支每月学期至少报送1个,可以多报。

2.评审阶段。由区文明办初审筛选,市文明办根据推荐材料,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类别择优推荐,经市文明办综合评定择优评出年度“文明市民标兵”,并择优推荐到省、中央文明办作为中国好人榜候选人。

3.表彰通报阶段。由市文明办每季度评出的文明市民和推荐的身边好人候选人,在郑州市文明网进行公示,颁发荣誉证书。各单位要及时关注郑州市文明网文明市民专栏和中国文明网“中国好人榜”活动专题,对进入“中国好人榜”投票评议阶段的候选人要组织师生进行投票,扩大广大师生的参与度和知晓度。

五、工作要求

各党总支要把此项活动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丰富学校文明创建的一项长期重要工作加以加强和重视,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对照报送要求,重点推荐在一线和基层工作岗位上做出贡献的先进典型,真正把品德高尚、事迹感人、群众信服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文明市民(身边好人)评选结果每季度汇总张榜公布,先进事迹在校报、橱窗、网站、微信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并适时举办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道德讲堂、先进事迹报告会等,传诵中华传统美德,交流做好事、当好人的心得体会,引领广大师生向德向善,进一步提升校园文明程度。

附件1:2016年度郑州市“月评文明市民(身边好人)推荐表.doc

附件2我评议,我推荐身边好人材料报送规范.doc

委宣传部、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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