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公司事先找“托儿”
无论是房屋中介,还是求职中介乃至婚姻中介,一些公司都事先找好了“托儿”欺骗消费者。比如一个房“托儿”,他确实有一套空房子,中介公司让租房者前去看房,“房东”一到,就说真不巧,这套房子刚刚租出去了。求职中介则和某些贪图便宜的用人单位联手,佯装单位招工做“托儿”,让求职者交了服务费,中介公司开了介绍信后,用人单位在面试中以各种理由拒绝求职者。婚姻中介则找一名条件较好的女士或男士,让他们和各种前来征婚的人见面。
■存在许多无照无证公司
一份统计资料显示,在北京从事经营的6000多家房屋中介中,有执照和资质的正规公司仅1500多家。而北京一家婚姻中介公司实际是非法夫妻店。一些外国代表机构凭借着与外国学校、移民机构联络的便利和同外国驻华使馆保持的良好关系,非法从事出入境中介活动。另外一份统计资料显示,在北京市工商局以咨询服务为主注册登记的公司有2235家,其中明确标有自费出国留学、出入境咨询服务内容的所占比例很少。而为了获取高额利润,一些机构超出工商管理部门规定的经营种类范围从事出国留学中介服务。
■网络、招聘会诱骗人们上当
随着网络的发展,各种网络招聘会也应运而生。而一些中介公司却在网上设置骗局。一名大学毕业生在某网站上得到一个面试机会,并按要求交了150元材料费,他跑到面试地点,发现已经人去楼空。还有一些招聘会,参加单位实际没几家,来参加的单位也不是真正想招人,他们只是给中介公司凑数,在收下大学毕业生的简历后就无声无息了。
■合同陷阱暗藏杀机
不少中介公司在合同中也设置了陷阱。如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挂靠在另一家房地产公司上,合同上盖的是挂靠单位的章,当消费者发现问题时,挂靠单位当然不愿承担此责任,消费者想告直接签约的中介公司,合同上又没有这家公司的名称。一位女士与职业中介签约,合同中规定女士需经过本公司的培训后才能被聘用。这位女士花了一笔钱通过所谓的培训后,发现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里面有一项业绩要求。业绩要求之高,几乎没人能够完成,这位女士在工作了一个月后因为“能力不够”被这家单位开除。